- 欢迎访问浙江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教育考试院www.zjzs.net为准。
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和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 2018 〕 74 号)中所列专业计划(简称原计划)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 2023 年)〉的通知》(浙教试院〔 2023 〕 105 号)中所列专业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中符合规定要求的课程,考生可在毕业申请时进行顶替,顶替规则详见《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表(一)》(附件 1 )。
其他与新计划课程代码、名称不同的不能按规定顶替的课程,可以在新计划选考课中使用一次。
二、原已合格的公共政治课,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浙教试院〔 2007 〕 26 号 ) 顶替规定执行,详见《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表(二)》(附件 2 )
三、 符合规定要求的非学历证书或成绩可以顶替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应课程,顶替规则详见《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表(三)》(附件 3 )。以非学历证书或成绩顶替的课程成绩记为 “ 合格 ” 。